晉江市佛教協會工作制度瀏覽數:1962次
晉江市佛教協會工作制度為加強協會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使協會工作有章可循,有條不紊,形成一個責任明晰、管理規范、運行有序的服務體系,更好地發揮協會的協調、服務功能,努力實現協會建設發展上新的臺階?,F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及本協會章程,特制定各項工作制度。 會長會議制度
一、參加人員: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要時可擴大至副秘書長)及特邀人員。會議人員應到三分之二以上方能有效。 二、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會者,應事先向會長請假并經同意。連續三次無故不出席會議,由理事會罷免其會長或副會長職務。 三、會議由會長或授權駐會副會長主持,原則上每個月召開一次。如因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亦可采取通訊方式舉行。 四、副會長對所轄片區和分管的工作負責,并對相關問題提出議案。 五、會議議題由辦公室收集整理提出,報會長審定。 六、會議主要任務:聽取工作報告;討論決定協會重大事項及二名以上副會長聯名的議案。 七、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時,應廣泛聽取意見,集體研究決定。對有分歧的重要事項,則采取舉手表決方式作出決定。凡會長會議作出的決議應堅決執行。 八、會議應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內容,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報經會長審核簽署后印發。 理事(常務理事)會會議制度 一、 理事(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1、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2、制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方案; 3、決定本會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4、對本會工作實行集體領導和監督; 5、理事會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增補、撤換、罷免理事、常務理事; 6、禮請名譽會長、副會長、顧問,授予榮譽理事、名譽理事稱號; 7、審議批準副秘書長的任職決定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決定內部機構的設置;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會員代表大會的召開; 11、接受對本會的捐贈及資助; 12、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二、理事(常務理事)應對協會和會屬場所及會員發展等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并提出議案。 三、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理事會每四個月召開一次,常務理事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經會長會議或常務理事會決定可臨時召開。會議亦可采用通訊的形式舉行。 四、會前10日內應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告知參會人員。理事(常務理事)連續三次無故不出席會議,由理事會罷免其理事(常務理事)職務。 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六、會議應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內容,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報經會長審核簽署后印發。 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一、本會由會員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二、會員代表大會主要職責: 1、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本會重大變更和終止事項; 5、決定協會工作方針和主要任務; 6、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三、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四、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需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并報登記和業務主管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會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會會員自律管理,保障會員合法權益,促進協會規范與健康發展,依據有關法規和本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本會會員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二、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3、凡在本市范圍內能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佛教活動場所、組織,均可申請成為團體會員(已登記開放的活動場所為自然會員)。 4、個人會員須為正信佛教徒(僧尼為自然會員)。 三、會員入會的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本會會員工作部發給會員證。 四、會員享有下列的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五、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分配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無特殊原因1年不交納會費或長期不參加本會活動的,由協會會員工作部及時提醒。對經提醒仍未改進的會員,視為自動退會。 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八、本制度由協會會員工作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一、 為規范協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使協會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促進協會的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及《晉江市佛教協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協會在財務管理上,遵守國家有關會計、審計等法規,并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四、協會的一切經濟收入,實行民主理財、分厘入帳、合理開支,不準設帳外帳。依法設置財務賬冊,會計帳冊由會計保管,出納帳冊由出納保管。 五、建立總帳,明細帳(按收入、支出、往來分設)必要時對有關數據可設備查簿。出納應建立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并做到日清日結。 六、帳冊、會計憑證應保留十年以上,如要銷毀,應登記造冊,并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 七、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方可從事協會的會計工作。 八、協會應當在銀行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將協會資金存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九、本協會經費來源分為:會費、捐贈、政府撥款資助、佛教活動場所和組織上繳的佛教事業發展經費、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十、政府資助的???,必須??顚S?,不得挪著他用。 十一、佛教活動場所和組織及會員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堅持自愿的原則。 十二、協會財務章由專人保管,收款收據須蓋有財務章后方可領用。銀行結算的各種票據、財務印鑒,由出納保管。 十三、庫存現金除日常周轉所需外,多余的要存入銀行。 十四、經費支出應與協會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主要為辦公人員經費及辦公經費等合理性開支。 十五、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有經辦人、證明人、秘書長或會長簽字方能報銷。 十六、凡大宗開支,須由會長會研究決定后,授權會長或秘書長簽字方可報銷。 十七、協會應當對固定資產登記造冊,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或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明細核算,定期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報廢應嚴格程序并經批準后方能核銷。 十八、協會使用的土地和擁有的房屋應當進行土地使用權屬登記和房屋產權登記。用于宗教活動的房屋、構筑物及其附屬的教職人員生活用房不得轉讓、抵押或者作為實物投資。 十九、協會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二十、協會辦公室應定期向理事會提供財務報表和報告。報表和報告要真實可靠,并做到帳表一致。 二十一、資產來源屬于國家財政撥款或者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二十二、自覺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有關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對違紀違規問題,必須嚴肅予以處理。 二十三、本制度由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聘用人員制度 一、協會聘用人員采取正信佛教徒優先原則。 二、協會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署勞動用工合同。 三、解聘、辭退職工應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或辭退人;請求解聘、自動辭職的職工也應提前30天通知秘書長,待協會做出決定后,再辦理解聘或辭職手續。 四、工資制度: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及協會財力狀況執行,采取基礎工資及考核適度獎勵的制度,嚴格執行其勞動用工合同。 五、嚴格執行國家勞動保險制度。 印章、文件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協會各項工作規范、高效、優質,依據有關法規和協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秘書長是本會印章、文件管理的負責人,辦公室是印章、文件管理的責任部門,均應依照本管理制度履行職責。 三、協會辦公室行文使用“晉佛協”文號?!皶x佛協”是以協會名義發出的文件,包括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對會員單位)等正式文件,需編文號及加蓋協會印章。 四、各類行文實行“誰起草誰校對的原則”。辦公室對文件負責審核,報秘書長或會長批示簽發,并負責文件的文號編發、承印和上報下發等工作。 五、行文執行登記制度,由辦公室專人負責。 六、各類文件行文需使用《晉江市佛教協會發文呈批表》報批。 七、各級單位的來文來函或網上下載的各類文件,由協會辦公室負責接收、登記、呈批和歸檔。 八、協會辦公室根據來文來函的性質和保密等級填寫《晉江市佛教協會文件閱辦單》,報秘書長或協會領導閱批。 九、協會每年收文或發文,應在當年底按時間順序裝訂成冊,加上標識后歸檔保存。 十、協會的各類印章實行集中管理、按權限審批使用并登記存檔的管理制度。 十一、協會辦公室負責印章的刻制、保管和使用記錄,并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十二、“晉江市佛教協會”印章的使用由本會會長授權秘書長審批。 十三、協會財務專用章由本會主管會計負責保管,按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使用印章。 十四、協會不能為任何企業、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十五、印章保管人員應當確保在受控的情況下使用印章,并不得帶離本會辦公場所。 十六、本會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由會長批準開具;介紹信、證明書等由秘書長批準后開具,并由專人保管留底備查。 十七、印章管理人員對印章保管不善或擅自加蓋印章造成后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十八、本制度經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并由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辦公室是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在秘書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辦公室主要職責: 1、制定并實施協會工作計劃; 2、執行理事(常務理事)會和會長會議決議; 3、貫徹執行協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籌備協會的各種會議; 5、策劃組織協會的各類活動; 6、編發協會會刊及簡報; 7、承辦申請入會業務; 8、收繳會員會費; 9、管理協會的固定資產; 10、管理協會的文書檔案。 三、辦公室工作紀律:加強學習,開拓進??;高效負責,精誠合作;遵章守紀,嚴以律己;熱情待人、言語誠懇;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愛護公物,室內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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